新聞營銷:用8萬做8000萬的廣告效果
導語:法拉利花8萬元制造一起新聞,卻得到了不止8000萬的廣告效果,新聞營銷的威力及其魅力由此便可見一斑。
2012年5月初,一則關于法拉利在南京古城墻玩漂移的報道,在社會上廣受關注。一位專業(yè)人士在事后表示,這其實是法拉利的一次營銷行為。法拉利花8萬元制造一起新聞,卻得到了不止8000萬的廣告效果,新聞營銷的威力及其魅力由此便可見一斑。
2012年5月初,有媒體報道稱,在南京中華門城堡上,有一輛法拉利跑車在僅有十來米寬的城墻上急速啟動,前進、后退、轉(zhuǎn)彎,玩轉(zhuǎn)“漂移”,急速轉(zhuǎn)彎和急剎車在城墻上留下了明顯的車輪痕跡。該報道被媒體廣泛轉(zhuǎn)載,并引起社會的較大爭議。此后不久,法拉利中國地區(qū)總裁專程赴南京致歉,稱這樣的事情不該發(fā)生,并要求當?shù)亟?jīng)銷商配合有關部門的調(diào)查。法拉利的形象得以保全,同時也沒受到任何處罰。
事后,有專業(yè)人士指出,這其實是法拉利的一次營銷行為,法拉利只不過花8萬元,租了中華門城堡一天舉辦活動,但經(jīng)過這次新聞的大炒特炒之后,8萬元的投入,至少幫其做了至少8000萬的廣告宣傳,新聞營銷的威力可見一斑。
新聞營銷,是企業(yè)運用新聞為自身宣傳的一種營銷方式,巧秒利用新聞報道易受關注、易被接受的優(yōu)勢,創(chuàng)造出遠遠高于廣告的傳播效果。較之廣告或軟廣告,新聞營銷更容易被受眾接受,因為大眾都有關注新聞的習慣與本能。但它也因此有更大的操作難度,需要更周密的策劃與考量,否則因為操作不當,新聞營銷就會步入兩種歧途無法起到應有的傳播效果:一是新聞沒有話題性,趣味性,得不到應有關注;二是新聞像廣告,被受眾排斥。
常規(guī)的企業(yè)新品發(fā)布會,公益活動,危機公關也屬于新聞營銷,不過這種營銷方式在日常司空見慣,如果不能注入新穎的創(chuàng)意,很難引起受眾的興趣,威力自然不能與精心策劃的社會新聞事件相提并論,不會給企業(yè)帶來可觀的宣傳效果。
沃瑪研究院研究員認為,做好新聞營銷首先要熟譜新聞傳播學,了解信息傳播規(guī)律及受眾心理才能有的放矢,策劃出被大眾關注且易于傳播的新聞事件。其次,在新聞營銷中,盡可能把企業(yè)的負面信息、負面影響降至最低,切勿一味追求眼球效應自毀形象,否則即使收獲了名氣,也很難收獲消費者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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